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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备考《税法一》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加权平均售价)。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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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小结】

增值税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对比

1.从价计税方式

消费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组价同消费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2.从量计税方式

消费税不组价

增值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成本利润率为10%

3.复合计税方式

消费税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组价同消费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4.不缴纳消费税货物

消费税不组价

增值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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