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备考《税法一》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加权平均售价)。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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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小结】
增值税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对比
1.从价计税方式
消费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组价同消费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2.从量计税方式
消费税不组价
增值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成本利润率为10%
3.复合计税方式
消费税组价=(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组价同消费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4.不缴纳消费税货物
消费税不组价
增值税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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