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税务师学习之旅即将启程,在新教材还未出来之前,各位考生在这个阶段应该如何备考呢?众所周知,税收政策每年都会有变化、有删减、有新增,这样会更符合不断变化的市场和国情,但是对于我们税务师考生来说,可能会叫苦不迭,别怕,教材的变化也是一种机遇,无形中相当于给我们划了重点,逢新必考是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金科玉律。今天我们酷舍网的老师来给您具体分析一下新教材可能会有哪些变化。共包含《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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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税务师《税法(一)》教材变动预测
1.第二章 增值税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预计 2025 年教材会新增部分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大家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提前学习一下,比如: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 年第16号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县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中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市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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