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注会经济法必背法条汇总PDF(CPA经济法法条百度网盘分享)

2024年cpa你备考的如何了?酷舍老师为了助力大家高效备考,准备了2024注会经济法必背法条汇总PDF,CPA经济法法条百度网盘分享下载已更新,千万不要错过哦!


cpa注会经济法必背法条汇总PDF电子版免费资料领取下载  》》》》点击文字进入下载
还想要了解更多会计政策、账务税务实操、考证相关信息,可以添加——小 可(ID:kushe400),获取更多最有价值的行业信息!更多资料尽在【酷 舍 网】

图片.png

注会经济法必背法条

TIPS:本篇所引用的法条属于高频类法条,难以囊括全部知识点,因此建议考生依据自已学习基础随时补充并记忆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1.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3.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

学习.png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